勞動歌曲、戰歌、情歌,舉世皆有。有些歌頌讚的是神的大能,我的神如何比你的神高明。有些歌唱的是如何尋找水源或是造獨木舟。有些歌曲哄人入睡,另一些則助人保持清醒。有些歌有歌詞、另一些則只有咕噥或呼喊。有些是用有洞的木頭演奏的,或是用樹幹、用海濤聲、用龜殼,還有一些歌走的是鮑比.麥克費林(BobbyMcFerrin)那種拍臉敲胸的無伴奏路線。我問吉姆,這些歌曲有何共通之處?他回答:「這個問題問錯了。」
吉姆引用人類學泰斗克利弗德.紀爾茲(Clifford Geertz)的話說,想要了解音樂的普世性,該問的不是各種音樂有什麼共通點,而是它們之間的差異何在。鑑別人類本性的最佳方式,是要找出所有文化的共通點嗎?我這種想法就是不自覺的偏見。吉姆與紀爾茲都認為,要了解人之所以為人的關鍵,最好也或許是唯一的方法,就是逼自己直視人類行為的繁複多樣。正是透過這些特殊與微妙之處,還有我們表達自己的千萬種方式,最能讓我們了解人類的音樂性。
人類是一種既複雜又有想像力、很能適應環境的物種。我們的適應力有多強?一萬年前的人類加上他們飼養的寵物與牲口,只佔陸棲性脊椎動物總生物量的0.1%左右,現在則高達98%。人類已經擴張到地表上幾乎所有的氣候區,再怎麼不宜居的地方都有人跡。我們也是個變化多端的物種,人類所說的語言有數千種,還有天差地別的宗教觀、社會秩序、飲食習慣和婚姻儀式;隨便哪個人類學的大學入門教材都能告訴你,光是親屬關係的定義,其差異之大就令人咋舌。
在慎思過音樂的多元之後,我們該問的問題是:音樂是否在人際關係中發揮了某些特定功能,這些功能在各個截然不同的知識與文化史中,又如何影響人類的情緒、思考與靈性演化。過去五萬多年來,音樂思維如何塑造了人性與人類文化?簡而言之,音樂是如何讓我們成為現在這個模樣?
我發覺塑造人性的歌曲顯然有六種,也就是友誼、喜悅、安慰、知識、宗教、愛之歌。你若是需要更多說明才能接受這個想法,我也可以理解。活在某個特定年代與地區的人,或許不需要全部六種歌;它們派上用場的機會消長不定。在電腦、PDA當道的現代,甚至遠自五千年前有文字開始,我們就不太需要依賴知識類歌曲來保存社群的集體記憶。然而,說英語的學童大半還是透過唱歌來學字母和數數,像是那首不太政治正確的〈十個小印地安人〉(One Little Two Little Three Little Indians)。而對世上許多文字闕如的文化來說,日常生活中還是不可或缺用來記憶與算數的歌曲。古希臘人就已經知道音樂是保存資訊的絕佳方式,比單純記誦更為快速有效,當代人現在也開始研究這個現象的神經生物學基礎。
以上內容擷取自《為什麼傷心的人要聽慢歌?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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